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第十七条规定“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,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。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,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。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,不准出口”。
但是,这个不是***的说法。没有危包证,有些产品一样可以正常出口。
DG LIMITED 限量,通俗地讲就是限制数量,英文为:limited quantity(简写:LTD QTY)。运输某一危险货物时,在包装方面,用许多小包装替代大包装(如用200个1L的瓶代替1个200L的桶),然后将这些小包件置于一结实的外包装内,并在外包装内添加吸收剂材料,从而使潜在危害或危险性相对降低。 危险货物可以通过限量包装的方式,可以豁免危包证出口。 1.包装形式:限量危险货物一般须采用组合包装,即首先要把危险货物放入内包装,然后把内包装再放在合适的外包装里。 2.包件重量:一般来说单个包件的总重量不能超过30公斤。 3.限量内包装危险货物在进行货报时除了要提交安全技术说明书、委托书、托运危险性质不明货物的鉴定报告等材料外,还要提交限量内包装危险货物证明。 常见出口不需要危包证的产品:如锂电池,胶水,油墨,喷漆,喷雾剂,新能源电动车,洗手液,油污清洗剂等等。出口如遇商检,没有危包证的情况,按照对应情况处理出口。货物:危险货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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